修法禁民間企業年齡歧視 公職考試卻限齡 四成中高齡失業 浪費人力 必須檢討
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前往勞委會,抗議公部門考試有年齡設限,要求勞委會組成「中高齡就業促進委員會」,協調考試院解決年齡歧視問題。

公部門考試年齡設限最低的是調查人員特考三十歲,最高的是司法人員特考、海巡人員特考五十五歲,其餘大都是到四十五歲;而立法院前年已通過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至六十五歲,以四十五歲來說,還有二十年才退休,卻不能考公職。
目前全國六百萬中高齡族群,勞動參與率僅六成,而現在社會少子化、高齡化,如果有四成中高齡族群找不到工作,對國家的經濟力、競爭力,恐怕會有不利影響。
在民間企業方面,據人力銀行五月的調查,擁有中高齡員工的企業達百分之八十三,平均占企業總人數的一成四,不過企業錄用員工時,平均年齡上限為四十四歲,僅五成三的企業願進用中高齡者。
四十四歲的上限,相當於公部門考試的四十五歲,先別說老年社會來臨,光以現在醫藥衛生條件來看,四十五歲正值壯年,如果就無法參與勞動,難道不是浪費人力?
其次,僅五成企業表示會進用四十五到六十五歲的員工,會進用中高齡的企業,將近七成是看好中高齡求職者的經歷豐富、態度穩重。 的確,經歷豐富、態度穩重是許多社會新鮮人沒有,卻是相當重要的職場條件。
此外,四十五歲的壯年正是所謂「三明治世代」,上有父母、下有子女要扶養,是家庭經濟的主要支柱,如果無法轉業、就業,不但影響家庭,更會進一步引發社會不安定,政府實在不能忽視。
然而,政府修法禁止民間企業有求職年齡歧視,卻帶頭違法,這樣又如何期待為百姓謀福利?
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呼籲勞委會成立「中高齡就業促進委員會」,檢視各種年齡歧視問題,確實有必要,希望政府能聽進這個聲音。
孫佩鈴(台中市/金融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