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竹訊】新竹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和艦案,傳喚被告聯華電子前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宣明智,以及聯電轉投資的宏誠創投公司總經理鄭敦謙三人到案說明,其中曹、宣兩人是首度出庭。在庭訊後段,起訴檢察官陳宏兆提出認罪協商,曹興誠不但拒絕,並強調絕不可能認罪。
曹興誠、宣明智及鄭敦謙,今年一月九日因聯電涉嫌違反政府規定,前往中國大陸設立和艦科技,三人被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依背信罪和違反會計法提起公訴,但未具體求刑。新竹地方法院昨天上午就本案召開程序準備庭,曹興誠等人出庭應訊,於十一時步出法庭。
庭訊中,曹興誠表示,檢調單位以搜索調查的手段,對業界達到威嚇、騷擾目的,他質疑起訴書的證據根本是張冠李戴,沒有邏輯,聯電案根本是政治案件。
相較於曹興曹的痛批,檢方則強調起訴理由和證據充分。全案預定七月三日將再召開準備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