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兩歲時,我們從鄰鎮搬到11 Prairie,居住的公寓有六層高,我們住在第四樓。居民共用一個電梯,大家不相熟,但基於法國人的禮節,碰面一定要說bonjour問好。
沒想到,把住在這同一個屋簷下廿四戶人家牽在一起的,竟是當中一個聲名狼藉的中年人。很不幸的是,這個無視他人的存在,要怎樣就怎樣的人,就住在我們家的正上方。
這人最可憎的是熱中午夜熱門音樂,他家睡房的收音機,經常從凌晨五點半響到七點半。大夥兒苦不堪言,獨獨惡霸卻樂此不疲。他還有一個絕招是:大門深鎖,鈴響門拍,一概不理。
有一天,六樓的婦人告之我她要去報警,我說如果警察來問話,我一定會通力合作。但在接下來的幾天裡,警察一連來了我家兩回,詢問惡霸的行蹤,儘管他家仍在製造噪音,卻怎麼都沒有人應門。
後來警察再也沒來了,問題完全無解。六樓的婦人聯絡上屋主,卻被告之無法對租戶(指惡霸)下搬遷令,因為法國的租約是偏幫租戶的。
在這個隨時都有街頭示威的民主的國家,認為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純屬個人的權利。不幸的是,偏有一類害群之馬,歪曲原意,任性的過著不顧別人死活的生活方式!
無計可施之下,唯有一忍再忍!六樓的婦人沮喪,而我前所未有的對一個人恨之入骨。我的心裡長了一個魔,在善與惡間,在信仰與生活中,我不停的在憎恨與懺悔。
二○○三年,惡霸在浴室敲敲打打好幾天,沒多久,我們的浴室天花板,油漆開始受潮脫落。最可怕的是,水珠開始從燈的電源處滴落,這有多危險呀!我趕緊上樓,三天三夜裡按了無數次的門鈴,喊破了喉嚨,拍痛了雙手,甚至哭泣喊求,惡霸仍置之不理。
終於有一次,碰見住在惡霸對面的鄰居,告之水從電源處已滴了三天,該如何是好?鄰居大驚,「太危險了,必須解決燃眉之急。」他教我一個逼惡霸開門的合法辦法,原來在法國,危急狀況下,消防人員有權力把門撬開。
片刻後,消防人員趕到,門鈴一按,惡霸立刻開門。消防人員到浴室看個究竟,並指示惡霸立刻切斷水源,一場驚險才告結束。
請了油漆匠來重新粉刷後,破財並沒有消災,不出半年,漆脫的問題又出現。在情況更惡化前,我們選擇了搬家,再也不要受氣、受拖累了。
搬了家,我的心魔自動消決。要憎恨一個人是很難受的,我雖美其名學佛,但修為程度只會令我慚愧與懺悔。有過了第一次的慘痛經歷,我祈求我今生再也不會如此憎恨任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