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爆發涉嫌貪瀆,我除了對司法正義徹底大失所望外,更深感無奈。
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及「身分保障」的至高無上身分與地位,而依法院組織法,高等法院法官列等為簡任第十二至十四職等,已是中央部會司處長以上,甚至常務次長等級,也就是我國常任文官的最高職等,薪俸也比一般公務員高很多,以其地位、薪俸竟涉嫌貪瀆,教人不解。
更重要的是,在百姓的認知裡,司法官的操守一如「皇后的貞操」,司法更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如今位高權重、操控生殺大權的司法官,不僅涉貪,應驗了「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民間傳聞,還搞婚外情,甚至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怎不讓民眾對司法失望?
司法病了,正義崩潰,加上近來爆出的知名醫院醫師詐領健保費、大學教授A研究費、警察與黑道掛鉤、立委在國會殿堂大演鐵公雞、國際機場員工行為脫序等怪象,顯然台灣社會也生病了,主政者須拿出鐵腕及有效藥方診治,以根除弊病,否則恐怕會病入膏肓。
水墨白(竹縣竹北/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