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檢調偵辦司法官疑收賄為被告脫罪弊端,台北地方法院自昨天凌晨漏夜召開聲押庭,昨天下午將四名司法官及兩名疑似擔任白手套的涉案女子羈押禁見。對於涉貪,立委建議修改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建立監督、懲戒法官的退場機制。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轉述馬英九總統意見表示,推動廉政是他最重視的政府工作,司法官是正義最後防線,操守不容有一絲折扣
;總統對少數司法官涉及集體收賄貪瀆案件非常重視,要司法機關不怕家醜外揚,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全力查明真相。
何智輝被控於苗栗縣長、立委任內,在銅鑼開發案中貪汙,一審被重判十九年,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查出,疑有法官、檢察官收賄,替何智輝護航。被調查者包括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林明俊、蔡光治及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
檢調監聽得知,何智輝與法官未直接聯繫,而是透過何智輝祕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女性友人黃賴瑞珍接頭。更一審無罪宣判後,雙方再次透過二女處理「後謝」時,被檢調鎖定。
原本檢調以為陳榮和涉案較輕,但在搜索其住處時,意外扣得關鍵文書,掌握何智輝與司法官聯繫、交付不正利益的事證。
從羈押裁定書顯示,至少行賄五百五十萬元給李春地等人,李春地則教何智輝如何答辯以利脫罪。收賄法官事後不但直接在高等法院辦公室取款,還有收賄法官拿錢給家人買股票,令人咋舌。
四名法官中,林明俊雖被列為被告,但未被約談,其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遭裁定羈押禁見,台灣高等法院隨即對三人停職,並將召開自律委員會,處置其行政責任。法務部也對邱茂榮被押表示深感痛心,並已依法停職。
至於何智輝在檢調拂曉發動搜索時早一步跳窗逃脫,檢方表示,已限制出境、出海,將以最快速度繼續傳拘,若拒不到案,即對他全面發布通緝。
由於法官為終身職,沒有退場機制,立委呂學樟認為,司法院應雷厲風行自清找出害群之馬嚴辦,也建議立法院修改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建立監督、懲戒法官的退場機制。他並建議微調審判制度,例如針對二審事實審為終審的情形,如何在一審過程中確保事證明確,以減少二審法官上下其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