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格外炎熱,台東昨天因焚風,氣溫更高達攝氏三十九點二度,民眾都想消暑,特別是年輕人三五成群的往海邊、溪邊與河邊跑,七月才過沒幾天,已發生好幾起不幸溺水事件。
雖說每年夏天總有人會溺水(每年平均約五百人),政府也屢屢公告特定河川山溪海域地區為危險地帶,豎立警告標誌,要民眾別靠近,但標語歸標語,民眾玩樂歸玩樂,溺水意外還是持續發生。

我認為,政府只是在特定危險地區設立警告標誌,卻無其他防護設施,不過是一種事發後可推卸責任的官僚心態。既然明知民眾不會看到簡單的警告標誌,就不靠近,若相關單位不加強防護設施,或祭出重罰、嚴格取締,只是消極的勸導、驅離,加上巡守人力嚴重不足,民眾心想反正碰到巡邏人員頂多被驅離而已,自然會抱持僥倖心態。
政府除應加強宣導,告訴民眾那些地方可以嬉水,那些是危險地區,並在危險地區設置防護設施,增加巡人員,而夏季危險地區的管理辦法,也應比照颱風時前往水庫或容易漲潮區的法令,給予嚴懲,勸導不聽者甚至拘留,若是未成年則要連帶處分父母,如此方可能防堵每年居高不下的溺水意外。
此外,遊民也需要政府伸出援手,遊民經常曝曬在陽光下,今年夏天又特別熱,遊民很可能因中暑或熱衰竭發生意外,遊民也是國民,需要國家的保護,別因他們社經地位低下,而忽略保護他們生存權益的責任,建議相關單位應和民間團體合作,尋找一些可對遊民開放的空間,鼓勵他們前往避開烈日,以免發生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