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中國浙江吉利汽車收購瑞典名牌Volvo汽車案,歐洲聯盟六日通過。
歐盟執委會六日表示,吉利以十八億美元(約台幣五百七十六億元)向美福特汽車收購Volvo,並沒有違反反托辣斯法的問題,因為這確實沒有一家公司能取得壟斷市場的地位。歐盟執委會也說,吉利沒有在歐洲賣汽車,Volvo作為汽車零件供應商,業務規模也「非常有限」。
此外,吉利收購Volvo不影響Volvo接受歐洲國家補貼。Volvo去年獲得瑞典政府擔保,向一家歐洲政府支撐的銀行貸款五億歐元(約台幣二百億元),用以研發省能車。
吉利收購Volvo,被視為中國汽車工業的一大突破,因為它不但拿到一個家喻戶曉的全球品牌,還能進窺頂級汽車科技。
中國是全球最大汽車市場,但每每由外來品牌稱霸。吉利買下Volvo,在中國可以占上關鍵性的優勢,並獲得該公司在歐洲的第一個重要據點。
吉利是民間公司,和中國國營的大慶投資公司聯手收購Volvo。吉利表示,將另外斥資九億美元擴大生產,使Volvo恢復獲利能力。
二○○八年底開始,福特為專攻福特、林肯和水星等核心品牌,而求售Volvo和其他不賣錢的資產。福特已經把Jaguar和Land Rover賣給印度的塔塔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