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表演藝術的文創價值,觀眾就是最直接的產值!」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暨舞團執行總監葉芠芠指出,任何的表演藝術團隊,本來就一直在文創產業鏈中,幾世紀來都用自己方式和社會溝通,葉芠芠認為,表演藝術可以自由發揮,不應放進文創來檢視,反而應該另外編預算,可就不免要問,政府究竟計畫投資文化的預算有多大,會像推廣流行音樂那樣多嗎?
先天不足
政府需調理好
表演藝術團隊真要做出文創產值,葉芠芠覺得是件難事,因為表演團隊養活自己就很難了,怎有可能再做創意產業,難道說用圖像賣個杯子,或DVD、書,及相關周邊產品就叫產業?葉芠芠指出,若是每個表演團隊能做的項目就這些,產品太雷同,再加上沒有通路,反而要製造,要倉儲,會賠了夫人又折兵。葉芠芠表示,表演藝術團隊本身的表演產值,主要產能還是在創作本身,有沒有附帶的產值?每個團的能力不一樣。
葉芠芠以雲門為例,國外會邀雲門拍攝DVD,譬如拍了「水月」的DVD,可以到全世界的電視台播放,將來還可賣給網路,由此來看,發揮的產值確實很大,可是源頭仍是表演藝術本身,為什麼國外邀約拍舞蹈影片,雲門會接受,因為有全世界通路,一樣在台灣拍個片子,一千片DVD賣個五,六年都賣不完,就因為沒有通路,也讓雲門這幾年沒有花心力做延伸商品的開發,因而賣場永遠都是劇場,就是活生生的表演。
所以不能用文創產業來檢討表演藝術,葉芠芠認為,要將表演藝術框進文創,政府需先將先天不足的地方調理好,要想想表演藝術還缺多少經費,及對地方各文化中心的檢視,因為好的經營管理的場地,才可促使表演團隊走出台北,到各地演出;同時,目前每個表演團隊都沒有排練場所,雖是開放了幾個空間,場地仍不是很好,所以應對可用空間再做檢視,並訂定修繕、維護的經費,這兩個主項,政府應先做好,才可要求表演團隊有產值。
找到核心價值
創造新產值
學生時代學表演,畢業即投入表演藝術領域工作的葉芠芠,一路走來看過無數表演團隊的發展,她認為,要表演藝術團隊發展文創,也不是真不可能,而是表演團隊也需多用心找到屬於自己的產值,葉芠芠很肯定「身聲演繹社」的成果,「身聲演繹社」非常喜歡音樂,尤其是鼓,所以開了很多音樂課程,教不同鼓,甚至西塔琴,發展出很多音樂課程,葉芠芠說:而課程就是產值。
法蘭瓷、琉園、琉璃工坊都各有其長處和經驗值,三者也會彼此競爭,而他們都是由自己本身能做的事開始。葉芠芠指出,表演藝術也相同,每個團隊特性不同,雲門這幾年有了舞蹈教室的經驗,覺得生活很重要,可繼續發展教育;因此未來在淡水文化園區內,計畫將文化和生活及雲門能做的事連結。所以表演團隊先要了解自己的核心價值,若沒有核心價值只是盲目做產業,只是為產業而產業,無法持久經營,畢竟表演藝術還是需要創意,才能吸引出有產值的觀眾。
至於文創法中和表演藝術最息息相關的體驗券,葉芠芠提出三個疑問,體驗券要發放幾年?有多少經費?要達到何種功效?她表示,必需知道這些條件的詳情,才可檢視其功效。
堅持戰鬥力面對挑戰
多年來都是文建會的年度扶植團隊,備受矚目的雲門舞集每年百分之六十靠自己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靠企業贊助,剩下的靠政府,形成一個三角關係,葉芠芠表示,據雲門的統計和觀察,近年政府給雲門的補助占經費來源百分之十五到十八,扶植團隊金額一直占百分之七,葉芠芠表示,用這樣的方式檢視,雲門大都是依賴自己。
雲門文教基金會屬非營利事業,葉芠芠指出,因為沒有所謂非營利事業法,要成立舞團在台北市可登記成一職業團體,早期任何團都是登記業餘團體,要繳百分之二十五營業稅,表演藝術聯盟這幾年和市政府做很多溝通說明後,在台北市登記的表演藝術團體,有一統一編號,如果捐款可抵扣。葉芠芠說
:雲門一團、二團都屬基金會下運作,最大差異是公司的盈餘是可以分紅給員工或股東,可是非營利事業盈餘不能分配,只能累積在自己的事業單位,所以非營利事業單位,大部分都沒辦法靠自己的營業收入來維持。
葉芠芠表示,不論經費來源多少,雲門的運作,仍是林老師一年做一至二齣的創作,二團春鬥編舞家仍會持續;國外的巡演,則因歐洲經濟不景氣,要提早作業,演出競爭多,票房壓力大,雲門都堅持以戰鬥力面對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