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因生活壓力過大,中國不少城市出現「八○後」離婚不離房的「蝸婚族」。
中通社報導,鄭州市、二十七歲的雯雯與相識不到三個月的軍軍攜手走進婚姻殿堂,繳納人民幣八萬元頭期款,搬進一座新建高層住宅。婚後,兩人發現生活習慣不同,幾個月後即離婚。
按常理,離婚後雙方應各走各的路,可是,軍軍和雯雯卻還是選擇住在一起。
原因是:雯雯每月工資不到兩千人民幣。結婚前,為買房,她和軍軍每人出四萬元頭期款,幾乎花光她所有的積蓄。她認為,如果搬出去,不僅得不到房產中應有的那份,還得租房。「再花錢租房,別想存錢買房了」。
兩人離婚後雖然彼此沒有法律上的關係,但礙於經濟問題仍同住屋簷下,他們都有了新的交往對象,帶回家時面對前夫、前妻,彼此心裡總不是滋味。
在中國許多城市,「蝸婚族」愈來愈多,究其原因還是在高房價。
專家說,四十至五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女離婚後不離家,多數是因為女方缺少經濟來源、沒自信等原因。目前很多「八○後」離婚不離家,主要原因在生活壓力過大、經濟窘迫無錢再買房等。「還有種情況,一方對另一方仍有感情,雖然離婚但不願放手,希望和對方居住在一起,挽回破裂的感情」。
深圳市市民情感護理中心辦公室副主任、婚姻家庭諮詢師姚剛分析,「在深圳這樣高房價的城市,生活成本是必須要考慮的因素。『蝸婚』是年輕人不得已的權宜之計,在平均房價超過兩萬元的深圳,很少有人會因面子跟現實過不去。」
姚剛說,離婚的目的是為了吸取教訓,過好以後的生活,並且重新找到情感的歸宿。房子要有愛才有家的溫暖,若情分已盡,房子不過就是磚瓦砌成的建築物,為了經濟選擇「蝸婚」需要極度忍耐。
專精婚姻法的深圳律師劉偉民認為,「蝸婚」雖不違法,但也有違道德。再者,「蝸婚」還容易產生進一步的「感情糾紛」或「財產糾紛」。他建議蝸婚族在離婚後盡快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或進行「財產公證」;而為了避免感情糾紛,將房屋出租會是增加收益的雙贏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