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草擬酒害防制法,可行性和正當性都遭質疑,尤其將米酒等日常用酒列入,恐釀爭端。
喝酒不一定鬧事,柏楊把酒品分成雅飲、豪飲、酒鬼飲等層次,有酒精成分都可能醉人,小酌怡情,若酗酒成癮,啤酒也可狂吐,端視場合、習慣、氣氛和酒量。
有立委提議,應針對酗酒者喜歡喝的酒類課徵酒捐,顯示不懂喝酒文化。酗酒者雖以習慣居多,但以口袋深淺為標準,有錢人喝紅酒、威士忌,沒錢人米酒加保力達解癮,所以很難區分種類。
而且,制定法案最初目的,是杜絕未成年飲酒及酒駕肇事,問題是一旦課徵酒捐,特別是米酒,若沒有完善配套措施,受影響的反而是尋常百姓,如坐月子的媽媽及待產的婦女、賣薑母鴨和燒酒雞的業者,都會增加支出,尤其是業者,若跟隨波動價格,客源會流失,若自行吸收差額,收益將下滑,這可能助漲私酒橫行。
建議酒害防制法必須多加考量內容,要多方設想,避免成為新民怨。
妙雲(嘉縣大林/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