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陸委會與經濟部昨天前往立法院報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三次正式協商情形,台灣同意大陸約二百五十項貨品列入早收清單,金額約三十億美元。至於台灣爭取到的早收清單項目,約五百項產品,金額約一百二十億美元。
經濟部報告表示,ECFA文本及五個附件均已接近完成階段,雙方後續將就相關問題積極展開溝通,進一步確認相關文件的具體內容,以爭取及早完成協商,並盡速舉行第五次「江陳會談」及簽署協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經濟部長施顏祥強調,在我方堅持下,文本已載入安全閥、終止條款及我方須經國會同意等機制,絕對會保障台灣人民利益。
至於早收讓利細項,賴幸媛、施顏祥表示,我方已爭取到約五百項產品、金額逾一百二十億美元;我方則同意陸方約二百五十項列入、金額約三十億美元。
台灣早收清單類別上,施顏祥指出,第一大類包括化學品、石化原料、塑膠、橡膠、紡織纖維、紡織化學品。第二大類包括鋼鐵、鋁、銅、機械、機械零組件、工具機、工具機零組件、汽車零組件、自行車、自行車零組件。第三大類則有部分電子產品、材料,以及若干光學產品。目前僅剩石化原料、工具機等大項中的細項未定;至於十七項我方弱勢項目,一項也不會開放。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等雖出席,最後仍以行政部門不願在簽署前提供細項等為由退席抗議。民進黨質疑,為何原本同意大陸列入早收清單的項目只有約二百項、金額約二十億美元,現在增加五十項、十億美元?聽取報告的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認為,官方從來沒有明確說明確實的項目,昨天才是正式的官方數據。
對於汽車等未列入台灣早收清單項目,賴士葆指出,兩岸已決定在ECFA下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未來在委員會運作下,每半年會重新檢討早收清單,所以這次沒有放入早收清單的項目,未來都可能一一加入。
昨天經朝野協商後,暫訂若ECFA於六月底簽成,立院將於七月初舉行臨時會。據指出,由於綠營反對立場強硬,屆時很可能要求交付朝野協商,八月時仍須再召開一次臨時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