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說明會→上課→備齊所需文件,向收養機構送件申請收養
→等候收養機構審核是否符合收養資格→收養機構安排家訪(到收養人家中面談)→家訪通過,成為儲備收養家庭→媒親:根據收養人提出的條件(比如孩子的性別、年齡、健康狀況和原生家庭的背景等),由機構安排合適的孩子→收養家庭到收養機構和孩子見面
→訂定收養契約和試養契約,把孩子帶回家試養三到六個月→試養期間機構會安排社工訪視,來評估試養情形→通過試養後,機構會協助收養人向法院申請收養認可
→法院會再請社會局安排社工來做家訪,提供家訪報告→等候法院通知出庭→收出養雙方出庭。→等候法院裁定→收到法院裁定書,等候確定書,至少十個工作天→收到確定書→攜帶必需文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戶籍遷入、改名、改姓,完成整個收養程序。之後再將健保遷入收養人的戶籍,並到去過的醫療院所更改病歷上的姓名→結案追蹤:定期提供照片和孩童近況報告給收養機構,配合機構訪視追蹤,參加相關團體及活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