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配合國防部推動募兵制,教育部將大幅放寬退伍軍人考大專及研究所的加分優待,除把優待的年限從退伍後三年內,放寬至五年內都可加分;從志願役退伍的軍人目前只有大學登記分發加分,未來參加甄試入學的原始總分、口試可也加分。
教育部修正「退伍軍人報考高中以上學校優待辦法」草案出爐,正在預告;預計明年起入學大學、研究所、在職專班、四技二專、二技的退伍軍人即可適用新加分規定。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說,目前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規定資格退役者,也就是服志願役一定年限的士官兵,只有考大學登記分發可加分,但未來在大學甄試入學及使用統測成績甄試時,也可在原始總分加分,甚至面試也可加分。
高教司科長朱俊彰指出,目前國防部規定服志願役的「一定年限」是十年,未來則可望縮短為五年;且甄試加分錄取都採外加名額,如台北科大等未來可望以專班形式為退伍軍人開班,甚至不一定要考學測、統測,就可用口試、審查方式入學。
教育部指出,在一般退伍軍人的加分部分,則包括所有服義務役(含替代役)期滿的退伍軍人,但不含服補充兵役及國民兵役者,加分範圍從原來的退伍後三年內可加分,放寬到五年內都可加分。
新加分辦法規定,退役後三至五年考大學的退伍軍人,若服役期超過五年,可加分百分之十,若曾服役四至五年可加分百分之五,曾服役三至四年可加分百分之三。朱俊彰說,早年不管退役多久,加分一致,有人不滿,因退役愈久、準備時間也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