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權嫂的癌症,早已經轉移到全身的骨頭,她內臟生產凝固血液物質的能力,早已喪失功能,所以急救時,每當她的肋骨被壓一次,就斷一次,而且當她被插管後,每當被急救按摩一次,血液就會從氣管噴出來一次,再加上電擊了好幾次,胸部都被電焦了。」
「唉,真可憐,那豈不是被折磨的『粉身碎骨』、體無完膚,簡直像下地獄一樣。難怪最近報上吵得沸沸揚揚:癌末急救是浪費生命、折磨生命、更浪費醫療資源。」
「唉,我記得隔天,阿權嫂的大兒子來找我,問我關於開立死亡證明書的相關事項時,突然語重心長地問我 :『我覺得,昨天我堅持要幫我媽媽急救的決定,好像不是很…,我覺得…,或許可以再商榷?』」
「周醫師您怎麼回答他呢
?」
「我跟他說,假如我不是醫師,而是跟他一樣的話,也可能會因為一時心急,為媽媽做出同樣的決定。」
「您先同感他?」
「然後我才跟他說,就是因為要避免有這種『生死兩遺憾』的情況發生,我們才要認真的宣導,末期病人分成很多種,醫病雙方都要認真思考,何時該做何種醫療,何時又不應該做何種醫療。」
「什麼意思?」
「簡單地說,安寧療護的真諦是該做的醫療,我們仍然必須努力做,例如阿竽伯的案例
;但相對的,不該做的侵入性醫療,或明知無效醫療,我們就不做,而是給予緩和症狀的醫療,反而對病人比較好。當然決策不做的前提,是必須讓病人及其家屬知情並同意。」
「就像是阿權嫂的例子?」(待續)
(作者為中山醫院緩和病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