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認是民主多元的社會,但揆諸現實,除了很懂得選舉外,威權殘留的官僚體系和作風,不可諱言依然存在,官員不論大小,甚至國家元首,鮮有公僕的認知和作為,故常發生悖離民主的現象。
民主重法治或依法行政,然所見者,不是窒礙難行,就是顢頇怠惰,這是封建官僚文化作祟,像最近作家張曉風為保留台北市綠地,而有「驚天一跪」,政府本有環保政策及執行之道,為何等到事情鬧大,才有「環保和經濟兼籌並顧」的官話,及民間監督的動作?政府若無法兼顧,至少須有兼顧法理情的說法,並將決策過程透明化,加強與社會溝通,謀求保育與經濟的平衡點,才是民主的作法。
而國家賠償有構成的要件和程序,但國道三號走山事件,若非輿論撻伐,驚動當局,交通部會迅速處理國賠嗎?像前年南投縣豐丘明隧道崩塌,當初政府允諾罹難者國賠卻背信,若非家屬到立法院陳情,引發社會同情,豈有重啟國賠的機會?
又如去年莫拉克風災造成的路面坍陷、斷橋等意外,本就符合國賠條件,然交通部至今才和法務部有釐清事實的共識,認為「只要公共設施管理欠缺,民眾因此受到身體或財產損害,得依法請求國賠」,才讓罹難者得到「遲來的正義」。
此外,立法院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涉箝制新聞自由,飽受抨擊,如果不是提出復議修改,後果不堪設想
;政府正著手修訂「電信法」,若網路有違反法律、妨害公序良俗等不當內容時,主管機關可依行政處分要求移除或停止使用,此涉及干預言論自由,形同威權復辟,況且「公序良俗」的定義為何,並未界定清楚。
立法院完成初審取消軍教免稅案,若通過,明年起就要課徵薪資所得稅,財政部預估國庫約可收回一百一十二億元,但教育部卻表示,要「課教育、補教育」,國防部則採「課多少、補多少」,等於將增加的稅收補回去,類此的「換湯不換藥」,只是帳面數字遊戲,實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這些在在顯現台灣的民主不足,猶充斥封建、官僚,使法治成了半弔子,失去公平、正義和公信力,這才是危機,值得朝野省思和檢討。
呂一銘(北市/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