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不適任法官 司法院:既定政策 |2010.05.09 語音朗讀 47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民間司改會日前針對司法單位的負面評價作民調。其中第一高票為「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法』淘汰」。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淘汰不適任的法官與檢察官,一直是司法院既定的方向和政策,目前已有評鑑辦法與法官自律機制,,司法院正積極推動《法官法》立法,將評鑑辦法納入正規法律,對不適任的法官,建構更完整的淘汰機制。第二、三、四名司法民怨,分別是檢察官尚未偵結的案件遭媒體大幅報導、法官判錯不會被處罰、檢察官以押人取供方式辦案。 前一篇文章 12建設 擬動用4大基金 下一篇文章 【一周大事】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火星暗斑之謎2025.12.1602【詩】草螟公2025.12.1803包錦蓉:我可以逆風高飛2025.12.1304佛光穿透鐵窗 佛光山監獄佈教 70 年2025.12.1305遠離初老&改善骨鬆的解方2025.12.1306【為人父母】 允許如其所是2025.12.1507【詩】 航夢2025.12.1508東方微笑跨越千年 麥積山石窟現佛館2025.12.1509寶塔寺 三代同堂搓湯圓、繪燈籠2025.12.1610人間佛教在菲律賓2025.12.1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吳豊山辭海基會董座 賴聘任資政涉貪無罪 高虹安今復職上班高虹安二審逆轉 貪汙無罪憲政首例 政院不副署財劃法美MQ-9無人機改送為賣 我方作罷澎湖大行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