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兩岸關係發展促進會在台中縣清水鎮舉辦「海峽百姓論壇」,邀請鄭成功、施琅兩家後代宗親大和解,希望解開祖先世仇。
「施鄭不婚」若不是新聞報導,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施鄭不婚」源於明末清初,施琅原是鄭成功的將領,因故惹怒鄭成功,鄭下令把施琅滿門抄斬,施琅憤而降清,並幫清廷攻打鄭成功後裔。施、鄭姓不通婚,傳說是鄭成功對施琅抄家後,立下的家族禁忌。
「施鄭不婚」禁忌流傳數百年,不少人奉行至今,民間也確有例子。一名朋友曾告訴我,他的大學施姓同學上大學前父親告訴他:「以後你會交女朋友,我也很鼓勵你,但是遇到姓鄭的女生當朋友就好,不要深交,畢竟祖先當年有發過誓」。
另外,岳飛被秦檜害死,所以岳、秦也不通婚。姑且不說是否真有些傳言、禁忌,事情都過了幾百年,所謂冤家宜解不宜結,難道不能「一笑泯恩仇」?
何況不得通婚禁忌,有些根本是因芝麻綠豆大的小事。
譬如嘉義鹿草地方傳言,福建詔安的第十三代江家媳婦向陳家借禮服,只因弄髒了,江、陳兩家生怨,就不婚嫁;在台南縣西港鄉,郭、黃兩姓先民來台,開墾時起糾紛,也誓言互不嫁娶。
這些禁忌真是「本來無一事,何故惹塵埃」,按照以上千百年前的祖先禁忌,年輕人談戀愛,豈不都要去翻歷史、家譜?
除了婚姻,千奇百怪的禁忌也很多,聽說還有人因為祖先在餐桌上被雞頭的汁噴到,規定後代子孫不准吃雞頭,這些只能說滑稽無比,聽聽就算了吧。
潘乃谷(高雄市/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