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抑制投機客炒作房巿,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將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公告地價由每三年公告一次縮短為每年公告;原本每年一次的公告現值,則授權地方政府視市價及經濟發展,彈性機動調整公告的時間與次數。
民間不動產交易有三種不同價位,分別為公告現值、公告地價與實際交易價格;其中公告地價是做為地價稅徵收的依據,公告現值則是買賣房屋後課徵增值稅的依據。
江宜樺表示,炒作房地產者可利用上述三種價格間的落差,炒作房地產,使得交易價格無法反映市場實況,也完全稱不上資訊公開透明,是促進不動產交易價格公開透明重點工作之一,當局部地區房價不正常飆漲,政府可及時調整公告現值,有助民眾獲得比較正確的房地產資訊。
他強調,縮短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的公告時程,不能說是政府刻意打壓房市,政府會尊重市場機制,但也正是因為尊重自由市場機制,一定要讓資訊盡量符合市況,而且公開透明,避免少數人利用不透明資訊來炒作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