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媒體報導台灣車輛不禮讓行人,是站在第三者觀察,可看出該國的民主素養,和對生命的重視,具有相對公正性,也說明國人守法不足,亟需再教育。
但行人是交通的一環,也要負起責任,若一味怪罪駕駛人,反而顯得偏頗不平,因為只要一方不守規矩,亂象依然會存在。
每次騎機車去學校,會經過一所技術學院,在校門口遇紅燈停車時,常見學生不趕快過馬路,反而慢斯條理的走,還有學生邊走邊講手機,甚至嘻笑吵鬧,閃黃燈時,有駕駛摁喇叭,希望他們快點過馬路,還遭白眼,真教人搖頭。
行人有路權,禮讓行人是應守的法則,但趕快過馬路也是應遵守的禮儀,這規矩小學生都知道,到了成年反而不知長進,教育失敗,不懂得體諒他人,才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行人也應知「馬路如虎口」,要小心快速通過,誤認此處「西線無戰事」,在譴責駕駛的同時,國人必須體認,順暢的交通是要靠多方面配合,而非單方面的遵守。
妙雲(嘉縣大林/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