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單親婦人攜小六女兒燒炭尋短悲劇,輿論認為是社工與學校沒盡到責任。
社工與學校的作法是應該檢討,應尋求改善之道,避免再發生類似悲劇,不過,我覺得有一個問題更應該優先處理,就是大家對自殺的了解與認識不足。
以這起母攜女自殺事件為例,學校學務主任表示,女童說母親要帶她自殺後,本欲帶女童回家保護,母親怒氣沖沖趕到學校,指責校方不該擅作主張,學務主任只好說女童己告之自殺的事,沒想到母親馬上冷靜下來,說是「開玩笑」,加上社工、警察都沒出現,才讓她們離去。
通常欲自殺者在鬧完後,情緒會平復,別以為就沒事了,尋短念頭很可能更強化,如果學務主任能了解這一點,設法拖延時間待社工、警察趕到,或狠下心攔阻,就可能阻止悲劇。
處理自殺永遠是緊急事件,寧可「信以為真」來面對,或請同事一起幫忙,千萬不可僥倖,或以為「平靜就沒事」,自殺防治不能跟著欲尋短者後面走,因為這種消極的態度,有可能造成悲劇,一定要搶在他們之前擋下來。
孔言(台北市/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