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童星小小彬暴紅,曝光率高,受到網友攻擊,在Facebook上發起「反小小彬組織」串聯抵制,出現「我最討厭小小彬」的網路社群,更有網友將小小彬的劇照加上禁止符號。
身為人母人師的我,看到這則新聞,心疼小小彬,更痛心台灣怎會有人如此無情,忍心濫用網路的方便性,傷害一個五歲的孩子,發起這種抵制活動的義意何在?
今年初,媒體報導小小彬出席過多活動而過度疲勞,對他的父親提出質疑,勞工局並主動介入了解,但調查後並無發現不法,且小小彬也表明樂在表演工作,讓大眾了解了事實,及小小彬的意願。
小小彬有演戲的天分,大家不是該為他高興嗎?他以他自己的能力,在不傷害自己及別人下,改善家中的經濟,有錯嗎?網友們可以不喜歡看小小彬的表演,但要尊重他,濫用網路社群言論的力量傷害幼小孩子的心靈,面對他似懂非懂的批評,跟虐兒有何差別?
我們常告訴孩子「天生我材必有用」,小小彬有表演才藝,而且樂在其中,並無傷害他人,發起抵制活動的網友,應該終止活動,別濫用網路的力量。
林雲鈿(北縣泰山/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