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名男子娶了身心障礙者為妻,連生四個遲緩兒,因「窮得養不起」,想送給外國人。從報導中可見,一盤從清明節留下的菜,是全家的晚餐,家境清寒確實無力養孩子。
但我疑惑的是,明明經濟困窘,「要做牛都沒田可犁」,小孩子一張口,奶粉和日用品都要錢,絕不是低收入戶所能負擔的,卻五年生四個孩子,尤其父親教育程度低,以打零工為生收入微薄,母親又罹患精神疾病,若非靠慈善機構救濟,並捐助結紮,恐怕還會再生。
隱藏在社會角落的無知加貧窮,當「窮得只剩孩子」時,養不起就是養不起,造成社會最大的隱憂,唯有透過知識開導,才能控制生育品質,這亟須政府重視。
此外,孩子天生缺陷,國人不想收養,只好遠送外國,是無奈中最好的選擇,但令人不解的是,將孩子轉介到外國,居然是父親主動提出申請,表示社福工作有漏洞。
過去衛生所都主動出擊,下鄉宣導勸節育,趁機了解各家戶的狀況;村里長最清楚居民的動向,也應主動通報,讓社工關懷,若不是怠忽職責,這種現象怎會發生?為防患未然,希望各階層落實探訪及回報,應可減少類似狀況發生。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