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運動中心 打造健康台北

高堂堯 |2010.04.11
2156觀看次
字級

【記者高堂堯專題報導】位於台北市辛亥路和基隆路交叉口附近的大安運動中心,昨天正式開幕,嶄新時尚的外觀、充足多樣的運動設施和器材,令人目不暇給;然而,這已經是台北市十二個行政區當中,第十一座啟用的地區運動中心,最後一棒的文山運動中心,也預計在今年八月份正式對外開放。

曾幾何時,愛好運動者耳熟能詳的諸多連鎖健身中心紛紛退位,尤其是二○○七年盛極一時的「亞力山大」爆發財務危機停業後,二○○六年後紛紛成立的各區運動中心迅速崛起,物美價廉的服務內容,不但讓使用人次數字愈見高漲,也著實取代了休閒健身市場的大半江山。

北市的成功經驗,更引發其他縣市起而效尤,如台北縣、台中市都有廣設社區運動中心的初步計畫;顯然,台灣人不只拚經濟,也進入了全民「拚健康」的時代了。

馬市府創舉 成績很亮眼

「地區運動中心的設立,可謂是台北市獨步全國的一項創舉。」台北市政府綜計處科長黃筱棻指出,在馬英九總統任市長的時期,本身愛好運動的馬市長為了打造「健康城市」,於是有了一區一運動中心的構想,日後也逐步實現,即將在今年大功告成:每個行政區都擁有一座專屬的運動中心,供市民們使用。

黃筱棻說,當初因為沒有任何前例可循,因此以行政區為單位來建立運動中心;由於北市室內運動風氣興盛,加上經濟發達、交通便利,都提供了各區運動中心經營成功的利基:自中山運動中心在二○○三年啟用、創下北市首例後,前十座運動中心至今已累積近兩千五百萬使用人次,單月平均也達六、七十萬人,遠遠超出市府最初的預期。

不過有的行政區面積大、有的人口多,每區都「僅此一家」是否符合個別需求量?黃筱棻表示,考量各運動中心的使用量不一,而且民間也有原本的相關資源可以互補,未來應該不會再繼續增建地區的運動中心。

補民間不足 非與民爭利

台北市體育處副處長李招譽表示,雖然民間無論是私人健身業者或各級學校都已提供相同運動資源,但廣設運動中心並不會造成排擠或重複,「因為就過去的觀察,民間在體育運動方面的投資顯然是不足的。」他認為公部門的責任本就在於彌補私部門的不足處。

以相鄰的台大小巨蛋和大安運動中心為例,李招譽指出,運動中心不但供應的活動項目和設施,較小巨蛋來得多樣化而齊全,重要的是,運動中心完全對外開放、沒有學校身分限制的問題,管理上也由經營業者聘請專人負責,更符合一般民眾的需求。

而運動中心是否有「與民爭利」之嫌?李招譽也認為,如此解讀並不恰當,「運動中心所培養的運動人口,反而是民間業者潛在的消費客群。」此外,他指出,運動中心出現後,各民間業者還會在官網上詳細公布各項服務和課程的收費標準,供民眾自行評比選擇,消費者的權益,反而更有保障,這些都是良性競爭帶來的正面效應。

公辦民營 嚴訂退場機制

據北市府的資料,每區的運動中心造價都在五、六億左右,加上龐大的營運成本,讓市府選擇以OT(公辦民營)委託民間業者經營,如大同、中正和內湖等三家運動中心,由遠東鐵櫃鋼鐵廠公司負責,救國團則擁有中山、南港、萬華和大安四間中心經營權,其他中心也各有其主。

「主要是看業者的經營能力。」李招譽表示,根據OT的精神,只要業者提報的經營企畫,能獲得審議委員會通過,無法干涉一家企業集團能夠包下多少家的經營權。

不過,為防止財團壟斷、惡性抬價,造成公共權益受損,市議會和OT審議委員會廣納各界學者專家,在基本的票價訂定、公益回饋,以及安全管理都對業者有審慎要求,同時,也設有地區居民加入的監督小組,訂有嚴格退場機制。

業主的權利金則是市府的財源之一。黃筱棻指出,權利金視每家中心承諾和實際營運狀況、分一年四季繳納;最高者如中正、南港運動中心,每年都上繳市府九百萬元,「低收入戶」如萬華等,則在一百五十萬至一百八十萬元左右。「未來若運動中心平均收益提升,權利金數字也會做上修。」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