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院會昨天上午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即所謂的二代健保,下午即送立法院審查。衛生署長楊志良說,二代健保以社會保險概念,改採家戶總所得來計收保費,不再以薪資所得計算,費率約在百分之三至三點五之間,高所得且單身者保費確定會提高,預計二○一二年實施。
健保費率現為百分之五點一七,楊志良表示,二代健保的費率估算約在百分之三至三點五之間,以投保薪資五萬元為例,現在單身每月約繳七百多元保費,一家四口共繳三千多元,但二代健保實施後,兩者皆須繳約一千六百多元,對單身者而言,支出變多,但對一家四口而言,負擔則大幅減輕。
吳敦義表示,二代健保不可能讓所有人都百分百的滿意,他也對單身者可能較以往多支出健保費感到抱歉,政府有包括青年安心成家專案等政策措施,鼓勵單身者安心成家。
楊志良表示,投保保費將設上、下限,未達所得稅起徵點的低收入戶由內政部出錢,非低收入戶最低額約月繳三百多元。他說,修法後,約有半數投保人保費會調升,半數會調降。
楊志良說,家戶總所得部分,依據財政部稅捐稽徵單位現有的課徵稅捐的項目計算,只要是稅捐單位能課到稅的部分,包括海外所得部分,應該都納入計算健保費率。健保局長鄭守夏表示,將以所得稅法規定為主,包括利息、獎金、租賃所得、股利、執行業務所得等收入都要收健保費,但所得稅課徵不到的股票買賣、房地產投資的資本利得,以及攤販的地下經濟,並未納入計費範圍。
鄭守夏表示,保費收取將改為家戶總所得乘以費率,未來繳保費將如同申報所得稅的家戶計算,也不像現在是每個月扣繳保費,而是家戶每有一筆所得產生時,先「就源扣繳」,每年結算時多退少補。
此外,為避免類似林志玲三年未繳保費、華僑「平時不繳保費、有病回國就醫」的不公平現象,二代健保法草案規定,需出國滿二年以上才能停保;出國四年以上者,回台須居留四個月才能再加保、使用健保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