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李祖翔專題報導】家和萬事興,但若家不和,甚至家人、親子間以暴力相待,就令人萬分震驚與感慨;上月二十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一起四十五歲曾姓男子的焦屍命案,經警方偵辦後,發現兇手竟然是男子一對年僅十五、十八歲的親生兒女,以及剛成年女兒的二十六歲男友。
弒父案發後,國人輿論焦點頓時全部轉向曾姓姐弟,指責他們違逆倫常人性、手段兇殘;但經進一步了解犯案動機,死者早先與妻離異,開始酗酒並對子女拳腳相向、甚至對女兒性侵,女兒不堪長期家暴,在十七歲時逃家,待成年後返家,夥同男友和弟弟,對父親施以報復,終於釀成人倫悲劇。
錯誤示範 以暴制暴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什麼樣的家庭,就會出現什麼樣行為的孩子,但社會常因為虐親、弒親案件違反人倫,而把行為過度放大,卻不強調原生家庭暴力管教或錯誤性對待的層面,例如,用掐脖子的方式管教孩子不要講話;解決事情動輒叫罵、動手動腳;因為家人的錯誤教導和學校灌輸的概念衝突,使受虐孩童心裡總是充滿矛盾,也缺少正確的引導。
據統計,家暴案中有八成的加害人和六成受害人,在兒時都曾目睹或身受暴力侵害。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也指出,家庭和親子教育,是個人社會化過程中的重要開端,一旦偏差,對下一代的身心發展有直接的負面影響:受害的孩子,不但容易在人格形成上出現扭曲、成為偏差少年,甚至學習上一代的行為模式而複製暴力,反向加諸在自己或他人身上。
姚淑文以弒父案疑犯曾女為例,「她小時候無法反抗父親,等長大有能力了,就嘗試逃離、甚至報復。」,最後選擇用最極端的方式,來「解決」他父親對她的傷害和威脅。
縱容親權 憾事難了
據內政部統計,去年(民國九十八年)的家暴通報件數將近八萬四千件,比九十七年激增一成;但從屏東弒親案來看,帳面數字下,還有更多受家暴者瑟縮在社會角落,求助無門,國內對家暴的防範觀念,和人際通報網路,顯然還有提升和檢討的空間。
社會對於親權的過度縱容,則是未能及時阻止憾事的主因。姚淑文表示,一般觀念中仍認為父母管教、打罵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有鄰近網咖的職員曾親睹曾父痛揍女兒、甚至用椅子砸她,卻未及時拿起電話通報社工或警局。」如果能有人即時伸出援手,或許慘案就不會發生。
加強宣導 主動通報
如何才能提供受暴兒求助資源?紀惠容認為,當前公共資源並不充分,政府只偏重處理已經發生的重大性侵與家暴案件,以長期目睹暴力行為的兒少為例,他們內心所受創傷,和直接嚴重受暴者相同,也都需要持續接受輔導照顧,卻始終不受重視。
姚淑文則指出,受近年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家庭收入的困窘、社會氛圍的低迷,的確有可能造成家暴增加的潛在因素;加上政府財務見絀和公共資源的短缺,使得公部門提供相關防範、輔導業務的效率不彰,項目也有相互排擠、飽和的情形。
即使如此,姚淑文仍認為,政府應該在宣導、防治作業上花更多心思,城鄉間也應有不同的措施;「主要是要讓社會大眾充分了解:家暴不應該發生。」她指出,經內政部家防會長年要求,目前在學校教育內容都會納入相關題材,讓小學生也知道一一三通報專線、緊急狀況也可打一一○報警。
悲劇已然造成、也無法挽回,但政府無論是對於已發生的家暴案件,或目睹暴力類型,及成年後曾被輔導或未被重視的個案,皆須加以關注;民眾也理當明白,目睹或自身受害時,勇敢地拿起電話、主動通報,才是社會正向價值的展現,如此方能避免下一則逆倫血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