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基隆市凌晨發生火警,釀成一死三傷悲劇,現場為六公尺寬的巷道,卻因兩旁停放汽機車,使路寬縮不到三米,讓消防車無法進入,而延遲黃金救災時間。
但是這件事卻沒有受到關注與檢討。當地里長表示,七年前也發生一對夫妻被燒死在屋內的意外,當時也是因消防車受阻,無法進入巷弄滅火。
一千六百多戶的社區,只有四百個停車位,居民當然會違規停車,這是國人長年累月的惡習,更攸關人命的障礙,卻不見有關單位施展公權力,悲劇的罪魁禍首不但是自私的居民,也是漠視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相關單位。
再對照日前台北市政府擬定的「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規定住家的每個獨立空間都須裝設火災警報器,但即便新建五樓以下住戶,皆裝設火災警報器,可是國人為自己方便,隨意在公共空間停放汽機車的劣習不改,有關單位也放任不管,類似悲劇恐怕會一再上演。
此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實施十五年,但成效不彰,以筆者居住地為例,樓梯口或共同走廊推滿雜物,成為私人專用,影響行走安全;社區內的防火巷道與通往出口走道,也被棄置垃圾,甚至成為臨時停車場,不但妨礙他人行走,更影響消防車進入。
籲請各有關單位對執行法令、施展公權力,不要有模糊空間。
並提醒政府,目前消防隊的雲梯車高度,僅能達九層樓,而台灣都會區快速發展,十層以上的高樓大廈林立,萬一發生災害,要如何救人呢?這一點必須立即改進。
王宥程(嘉義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