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報告「財政收支畫分法及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財畫法修正草案的處理原則,是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平均增加百分之二十七,修法後地方整體財源增加九百八十二億元,讓地方實質財源增加,拉近城鄉差距。
但李述德強調,財畫法不是萬靈丹,只能達到形式公平,難以完全解決地方財政問題,他呼籲地方應自立自強。
財畫法自八十八年修正至今已逾十年,地方財政收支面臨結構性改變。李述德強調,修正案將秉持「錢權下放」、「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畫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強化財政努力誘因機制」,以及「落實財政紀律」等原則。
稅課收入畫分方面,李述德指出,將目前直轄市及縣市分配比率不均部分,予以一致規定;如遺產及贈與稅原本直轄市與縣市分得不一,修正為直轄市、縣市分得百分之六十;另外,縣市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二十原上繳中央統籌分配,現在改為全歸地方。
中央統籌分配部分,修法後,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及稽徵經費後的全數、菸酒稅扣除稽徵經費及直接分成款項後的其餘收入,以及所得稅百分之六,全撥作統籌分配稅款。
但各縣市代表仍認為不公。嘉義縣長張花冠指窮縣依舊難翻身,台北縣長周錫瑋也叫屈,指北縣每人分得財源全國倒數第二,每名縣民只分得一萬五千八百八十七元,只小贏桃園縣,甚至還輸給嘉義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