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人說,器官捐贈者因捐贈時受太大的痛苦,反而無法往生西方極樂國土,是這樣嗎?又一般人往生時,有家屬和助念團誠心為他念阿彌陀經及阿彌陀佛佛號,都有機會往生西方極樂淨土,這個定律是不管在世時有無學佛,或作奸犯科嗎?
福報禪師答:這個問題要從不同面向來看,捐贈器官者臨終時,若有正念悲心喜捨,即受大痛苦而不起瞋惱,並有往生極樂淨土的信願,那捐贈器官的布施功德就成為他往生淨土的資糧。 然而一般人愛執著自己身體和所受用的一切財物,雖有捐贈器官之心,但布施的習性尚未養成,亦可能臨時起瞋惱悔意,這雖有心意,但力量不夠,仍隨著以前的無明知見、老習氣而轉。所以行菩薩道,難忍能忍,難行能行,必須先建立正確的知見,平時就要從身外之物開始學習布施,一點一滴捨棄慳貪執著。
生到西方極樂世界,品位高低不同,下三品是惡人往生,雖造了很多惡業,但不誹謗佛法,臨終遇到善友,知道馬上要墮地獄,不念佛就下地獄,那這個佛號,念得跟我們不一樣。聲聲真實,與佛感應道交,效果特別大,因此能夠暫時往生淨土,反倒是我們雖念阿彌陀佛,念念有口無心,因此效果很小。
一般人假使沒有往生極樂世界的信願,自己提不起強大心力,縱使別人要幫忙也很困難,雖然家屬蓮友前往助念,也僅是「助緣」,尚無能決定他是否能往生淨土;譬如平時沒有做好準備,考前雖親友提醒要點,能否通過考試是個不定數,反不如平時的養深積厚,培養因緣,來得有把握。
雖說可帶業往生,但不是要人去造作惡業,然後再來念佛、懺悔,保障他可往生淨土,如果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
所謂帶業往生,是啟發我們無論過去造作極重地獄業因,若能在未感果前覺醒痛悔前非,虔誠一心念佛,徹底看破、放下,信深願切求生淨土的重要性,在往生念佛正因的強大力量下,以往造作的惡業,就無力感果,能轉變、淨化,不受地獄罪報,得以往生極樂,終必一生補處,圓證無上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