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昨天召開「台塑仁武廠汙染控制場址」初步評估結果審查會議,環署計算該場址汙染總分(P值)亦達二十分以上,已達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初步評估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情形,依法應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預估公告面積約為三十五點四公頃。
環署表示,確認該氯乙烯廠區土壤汙染物「1,2-二氯乙烷」最高濃度達管制標準二十倍以上,氯乙烯廠區及氟氯烴廠地下水污染物苯、氯仿、二氯甲烷、「1,1,2-三氯乙烷」、「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濃度均達該項管制標準汙染物濃度二十倍以上。
環保署表示,將於一周內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規定,要求台塑對於該場址將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場址陳述意見,並將於確認行政作業程序完備後,公告該場址為整治場址,並由高雄縣政府囑託其登記機關登載於土地登記簿禁止處分。
為阻隔汙染物向廠外移動擴散至場址外,台塑已依規定提送緊急應變措施計畫,目前該計畫已部分通過執行中。公告後最大影響,就是整治期間,土地禁止移轉與買賣,今後如果發現再有汙染情事,罰則也會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