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同居情侶分手時,女方大概只能拿走自己的CD、衣服等物品,不過英國有意修法,讓同居男女中經濟弱勢的一方在分手時,有權向「另一半」索取贍養費及分財產。
「獨立報」報導,英國結婚人口逐年減少,離婚比率卻高達三分之一。英國目前四成新生兒是非婚生子女,比二十年前暴增三倍多;另外,未結婚但生兒育女的同居男女多達兩百二十萬對,比十年前增加五成。
有鑒於社會環境的轉變,英國國會成立的獨立諮詢機構「法律委員會」本周將就相關法律改革,提出草案展開公眾諮詢,建議政府為同居一段時間的男女提供法律保障,包括分家產、索取贍養費及繼承遺產等權利。
部分法律界人士認為,同居愈久,享有的權利應該更多,同居時間長到一定程度,就等於合法夫妻。大部分人的共識是,同居兩年即可享有正式夫妻的權利。英國合法夫妻離婚時,妻子有權要贍養費,如果是同居關係,女方要打官司,才能從男方得到撫養未成年孩子的經濟支援。
英國政府去年立法,使同性戀結婚者享有異性婚姻者的房屋補貼及所得稅抵免等公民權利。女律師凡妮莎‧派瑞說,政府沒有理由「大小眼」,保障同志但卻歧視同居族群,使得修法保障同居者權利的時機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