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縣政府為了解決民眾在河濱公園餵食流浪狗問題,搬出「廢棄物處理法」,將對餵食者開罰一千兩百到六千元;農委會對此有不同看法,認為全台流浪狗已大量減少,重罰有過當之虞。
我也認為北縣政府的作法是見樹不見林。流浪狗會存在,並衍生民眾餵食的的汙染問題,始作俑者是不尊重動物生存與生命的棄養人,這就像在一些地區,出現強勢外來種動物,影響本土生態一樣,若政府只會用罰款處理,到頭來還是治標不治本,徒增官民對抗。
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是讓流浪動物找到家,其次是教育餵食流浪動物民眾,保持公共空間環境品質,甚至可規畫定點,就算有汙染也不至於擴散。
邱霞(北縣新莊/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