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新娘長得美不美,全憑媒人一張嘴。」這話公允地評定了私媒的社會地位!
宋人袁采也說:「古人謂周人惡媒,以其言語反覆,紿(欺)女家則曰男富,紿男家則曰女美。」到男家說女子長得美,到女家說男子很富裕,這確是私媒撮合婚姻的手段。
袁采更進一步暢言:「近世尤甚,紿女家則曰男家不求備禮,且助出嫁遣之資;紿女家則厚許其所遷之賄,且虛指數目。若輕信其言而成婚,則責恨見欺,夫妻反目,至於仳離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無媒,而媒者之言,不可盡信如此,宜謹察於始。」袁采筆下描寫職業媒人那種口舌如簧、不擇手段的情況,十分傳神。
在此必須強調,周代媒妁若不能說成婚姻,或得不到當事人家長同意,也絕無強制成婚之理。如《詩經》所說:「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這裡提到要是男子不具備求婚的禮儀,絕無立場與女方訴訟;即使冒著入獄的風險,女方也不會答應不完備的求婚禮節。
婚姻用媒是中國歷史上的一種禮制、文化,唐代開始,媒人對婚姻才有法律上的責任,亦即「媒人入律」最早見於《唐律》;而在先秦,由於男女成家、無媒不成的風俗,正好給媒人提供了在兩家說謊騙取財物的機會。
尤其私媒出現以後盛行於民間,常由年長婦女擔任,自由出入於閨閣,民間稱這些女媒為「媒婆」,媒婆不只是紅娘和婚姻的資訊中心,也是婚嫁的禮俗專家,民間以「通二姓之好,定室家之道」,賦予媒人重責大任,但這些黑心媒人,卻讓一心成人之美的良媒遭到污名化,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構成怨偶者,大有人在。
總之,「婚姻的成立」雖使民族繁衍綿延不絕,然而周代男女之結合,並不是以兩性間的感受為主要考量,而須由「媒妁傳言於前,父母決定於後」,這樣的締婚原則,也使得「媒妁之言」與「父母之命」,成為婚事成立的基本條件;早期政府單位設置了媒氏官職,專責管理婚配之事,但進入周末,民間私媒空前興盛,媒人成為一種賺取財務的職業,自此媒人的名聲也每下愈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