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保險法修正後,兒童投保發生大漏洞。雖然金管會保險局強調,「學生團體保險」是政策性保險,不受影響,但各縣市幼稚園「編制外」的幼齡學童,卻因為此次修法,完全失去保障。
由於「編制內」學童才可投保學保,過去幼稚園經營者在面對「編制外」學童時,是改以向壽險公司投保一般「商業壽險」來補足這個一百萬元的死亡理賠保障;但壽險業者指出,在新保險法實施後,由於市場已無十五歲以下死亡險保單,這些編制外幼童,將面臨「也無學保、也無商業保險」的窘境。
壽險業及幼教機構估計,全國各縣市幼稚園的「編制外」幼童,約有五萬人左右,因為此次修改保險法,而成為「保險孤兒」;負責學生保險的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還有教育部國教司已決定,將在本周五舉行緊急協調會,討論因應對策。
在新法實施時,金管會保險局宣稱,「學生團體保險」是政策性保險,不受保險法這個新規定的約束,亦即全台灣從「托兒所到高中」約三百九十六萬名學童,若發生保險事故死亡,學保理賠金一百萬元仍會給付,但金管會沒料到,幼稚園有「編制外」的學童,卻因此頓失保障。
保險法日前針對第一百零七條進行修正,並在二月三日公告實施;今後爸媽若幫未滿十五歲孩童購買死亡險保單,發生保險事故後,死亡理賠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