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台北報導】節能減碳將由商店帶頭示範;經濟部十九日修正通過「能源管理法」,並公告特定能源用戶的節約能源使用管理措施,將於七月一日生效實施;能源局表示,初步選擇旅館等七大服務業做為列管對象,達成「冷氣不外洩」和「禁用白熾燈」、年省一百五十二萬度電目標。
能源局表示,一般商業建築類型的用電,以空調設備和照明設備比重較高,分別為百分之四十二和百分之三十一,因此優先進行空調和照明的管理,包括冷氣不外洩和禁用二十五瓦以上白熾燈等易於改善、成本回收快的項目。
先配合節能管制的七大類型業者,包括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連鎖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化粧品零售店,以及連鎖電器零售店,近一萬四千家門市;若能全面改善冷氣外洩和使用耗電照明的問題,一年可省下一百二十五萬度電、減碳九百六十九公噸,等於二點五座大安森林公園的效果。
能源局指出,「能源管理法」相關規定今年首度實施,由這些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節能改善意願也較高的服務業商店率先響應,有助於建立全民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