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宣布,四月起強制電信費降價,包括ADSL、行動電話和長途市話等,平均降幅必須達約百分之六。
但業者聞訊強力反彈,因為法令規定必須連降三年,損失將多達三百七十億元,會把他們逼上絕路,並提出數據證明台灣電信資費,並未高於其他國家,不排除提出行政救濟。
台灣電信使用率驚人,以手機來說,幾乎是人手一機,甚至是一人多機,還兼具上網、傳簡訊功能,跨年當晚數小時內,有超過八千萬通簡訊,業者大賺上億元;還有網咖族和依賴網路的工作者,都是業者的大戶,商機無限,難怪業者難割捨「既得利益」,群起反彈。
但企業有賺錢就應回饋給顧客,才是經營者的責任和道義,因而有立委表示支持NCC決定,因為五大電信業者數年來賺了上千億元,對降價政策應從善如流。
百姓當然希望電信資費愈便宜愈好,依常理,用戶取向決定市場,付費者是老闆,問題是業者有恃無恐,若聯合不降價,恐怕也無奈。
目前最大爭議在台灣電信資費到底高不高,據消基會調查,台灣上網費用超過日本、新加坡及韓國,但電信協會拿出資料說,台灣用戶每年的通信費用遠低於國際平均值,通信費率是倒數第三,台灣通信費率並不高。
究竟誰的數據才正確,NCC必須釐清,若能拿出確實數據駁斥,業者卻不配合價降,就依法重罰,民眾就等著看NCC的魄力了。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