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史上最長,其中有三天彈性放假,牽涉到補課問題,教育部希望全國同時開學、補課,但經多次協調,只達成統一開學共識,各縣市至今無法統一補課。
其實補課要不要全國統一,值得討論。從法律層面來看,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教育權限,是「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而國民教育法規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區畫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因此,國民中小學屬地方教育事務,雖然中央政府有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發展,但就補課而言,仍需尊重地方自治權。
就現實而言,今年寒假較過去長,使得補課問題變得複雜,如果提前補課,會出現家長仍在放假,學生就上學,因此,多數家長恐不願提前補課,甚至有家長團體認為毋須補課,或覺得如果課程安排得宜,少上三天無所謂,這都顯示對教育部補課政策不滿。
再者,就教學困境而言,如果提前補課可能發生書籍、教材與教具無法到位情形,對老師教學、學生學習都不利,雖然有人認為,老師在這一段時間可複習課業,或進行補救教學,甚至進行校外教學,這些或許都是可行的作法,但對老師何嘗不是困擾,甚至可能無心教學,反而使學生無法真正學習,失去補課意義。
筆者認為,教育部除應積極協調各縣市補課事宜,若不能達成全國統一補課,也要尊重地方自治權,若各縣市決定補課時間,也應由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清楚向家長說明補課原則與實際施行情形,好讓家長作安排。
此外,如果不實施補課,老師應規定適度、適量的寒假作業,並鼓勵孩子訂定自學計畫,不能讓孩子「學習中斷」。
陳志彬(台北市/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