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辦BOT案連出問題,行政院工程會主委吳澤成昨說,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研議以財團法人方式成立專責執行機構,負責集中辦理招商,不再由政府負責;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的法令主管機關改為財政部。
吳澤成表示,目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有三個法源,分別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獎參條例)、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未來考慮朝向三法合一方向執行。他說,未來也將研議廢止不合時宜的獎參條例;與刪除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有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廠商甄選程序的適用規定。他說,未來將檢討修正促參法,納入興建營運查核機制、強制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等;研議獨占型民間參與個案及補貼使用者付費個案立法。
此外,為避免招標過程出現圍標與綁標情況,吳澤成說,政府採購將採強制電子投標;建立採購評選委員會的公正化與專業化機制;修改政府採購法,強制機關不得拒絕申訴審議委員會的決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