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落實汙染者付費政策,環保署決定開徵水汙染防治費,預計明年七月一日起計費,實際申報繳費日期為後年一月一日至三十一日,約有一萬二千家業者與五十餘工業區受影響,開徵所得將專款專用在水汙染防治工作。家戶部分預計民國一百零二年開徵。
九十五年起,環保署即依法編列「水汙染防治基金」預算,列入水汙費,但連續四年都被立法院刪成一千元,無法開徵。環保署九十九年的水汙防治基金日前送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時,仍被刪成一千元,但前天復議時,在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黃等人堅持下起死回生。
環保署水保處處長陳咸亨昨天表示,未來確定開徵水汙費後,將先向工廠及工業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業者徵收,初期為減輕業者負擔,將採分年打折方式徵收,第一年打五折、第二年打六折,依此類推,至第六年時始全額徵收。
至於影響人數最多的家戶水汙費,將從第四年起打八折徵收,未來將與各地衛生下水道主管機關研商收取比率,才能決定家戶支出增加幅度。
陳咸亨指出,將依據業者排放水中所含汙染物收取費用,排放懸浮固體物每公斤收取六點二元,有機汙染物每公斤收取十二點五元,預估開徵第一年,八成業者年繳金額在一萬元以下,總收入打五折後,可達一點五億元。
環保署強調,水污費所得經費將專款專用在水汙染防治工作,優先用於地面水體整治、河川沿岸生態工法改善工程操作維護與輔導事業進行廢水處理改善、水汙染防治技術研發等,盼以經濟誘因吸引廠商改善汙水處理設備,以加速提升河川水體水質改善。
此外,部分經費亦將挹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作為工廠、養豬場汙染改善輔導及公共下水道建設營運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