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選手曾敬翔東亞運跆拳道金牌戰,被南韓選手以犯規動作擊倒,在場的政務委員曾志朗當場抗議,說了一句「金牌可以丟,台灣尊嚴不能丟」,令人印象深刻。
運動場上競技本來就是公平競爭,違反規則就是不公平競爭,選手犯規嚴格說來就是違法,此時執法者若無視這種行徑,仍決意判決不守法者獲勝,不僅是對守法者尊嚴的踐踏,也是對人權的侵害。
曾志朗的抗議不僅向犯規者與裁判表達不平外,也是呼籲國際社會應尊重台灣尊嚴,當比賽不再是比賽,不再是輸贏而已,是對選手與其代表國家的尊重。
比賽是一時的,人生是永遠的,無論是比賽或人生場合,希望每個人都能受到尊重,但尊嚴是爭取而來的,曾志朗在國際比賽場合適時為台灣尊嚴發聲,我肯定他的作為,並盼望他能注意到台灣社會有很多人對別人不夠尊重,因而常有不公不義的事件,尤其是公家機關,如果他也能為此發聲,應可引起大眾回響,進而減少不公義事件。
沈喬(台北市/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