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對於沒有治癒期望的患者,衛生署推動接受「安寧緩和醫療」,除了鼓勵民眾隨身攜帶「安寧心願卡」,並且提出「安寧緩和條例」修正草案,讓健保IC卡上的註記等同正本意願書的法律效力,以免患者因為不及向家人表達意願,而受到電擊、氣切的急救之苦。
衛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目前已有三萬二千多名民眾預先簽署「選擇安寧醫療」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同意書,並申請註記在健保IC卡上,但臨床上醫師為了避免紛爭,仍需患者就醫時再簽署一次意願書才算有效,為了解決這項爭議,決定透過立法讓健保卡的註記有實質效力,預計年底草案可送行政院。
此外,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設計的「安寧心願卡」,由於是患者自身簽署,因此原本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議民眾與健保卡一起隨身攜帶。
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方俊凱表示,安寧醫療不是等死,事實上透過緩解症狀的療護方式,或許因為免疫力提升了,不少患者活得比預期還久;他遇過一名三十多歲的腦癌患者,由於化療、電療都無效而進入安寧醫療,反而活了三年。
台大輔助暨整合醫學中心藝術療法老師郭育誠指出,患者面對治療的痛苦及死亡的恐懼,心中多帶著怨忿,安寧醫療透過藝術等療法,讓患者心裡的不安有出處,能夠及時跟家人朋友訴說愛與道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