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鼓勵國內發展生技產業,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專利法」修正草案,全面開放動、植物專利保護。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表示,原本不得申請發明專利的「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條文,在草案中刪除,未來台灣極具競爭力的蘭花與螢光魚產業等將有研發誘因。另外,未來類似複製羊「桃莉」或基因改造植物等複製生物與技術都可申請發明專利,但不包括複製人。
草案也調整「特許實施」相關制度,改為「強制授權」,並配合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助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家取治療愛滋病、肺結核、瘧疾或其他傳染病所需的專利醫藥品,專利專責機關得依申請,強制授權申請人實施專利權,供應這些國家醫藥品,解決公共衛生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