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動新聞」因太過羶色腥遭各界撻伐而主動分級後,《自由時報》又出現以合成照片偏離事實的新聞。這兩起新聞事件不僅突顯當前媒體競爭態勢的激烈,也象徵媒體為了利益罔顧新聞專業與倫理已到了難以自拔的地步。以此看來,要求媒體自律已成奢望。
「動新聞」事件之所以能使得媒體主動分級,主要是來自民眾的力量,由於婦幼團體和媒體監督組織的抗議,引起政府的重視;最後台北市政府開罰,「罰到它分級為止」,動新聞總算屈服。可見民眾的力量是最大的,如果形成公議,大家拒看不遵守專業倫理的媒體,相信媒體必會有所顧忌。
《自由時報》是在一版頭題以合成照片呈現馬總統車隊在國道強勢驅離內側車輛的新聞,圖解照片左下角中有小字註明「圖為模擬畫面,美編合成」,雖然有註明,但事實上這路段並沒有路肩,照片中的車隊是前總統陳水扁的車隊。這樣的合成顯然背離新聞事實;因為現場的狀況並非如此,企圖誤導讀者,違背新聞道德。
針對總統府的駁斥和各界的質疑,《自由時報》既不願意認錯,也不願意向讀者道歉,該報發言人說:「照片上已清楚註明是美編合成,新聞重點是凸顯馬英九總統車隊在國道上走內側車道,警車用大聲公驅趕民眾車輛,不知道還要我們說什麼。」
法庭上經常有這樣的例子,明明知道這個人有罪,但是檢警所提供的證據不實或是故意陷人於罪以取證,法官不會採認,假的證據很難去說明事實。同理,一張假的合成照片要去解釋一個新聞事實,怎會有說服力?更何況,新聞的首要原則就是真實,背離事實即無新聞可言。
新聞報導警車開道驅趕民眾,如果是事實,這一部分自無可厚非,也是媒體的責任;但是合成照片,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就是錯了,應該給讀者一個交代,這不僅是對讀者負責的表現,也是對新聞專業的尊重。
媒體為了利益不惜搞羶色腥甚至造假新聞,自甘墮落至此,難道真的是「台灣已經喪失了道德座標」?媒體號稱第四權,是行政、立法、司法之外,唯一可以制衡、監督三權分立,代表人民發言的另一個民主機制。可是接二連三的新聞事件不由得令人懷疑這是一個民主正義的社會。
佛光山星雲大師有鑒於媒體的影響力,發願設立「真善美新聞獎」,期許能夠成為「台灣的普立茲獎」,希望透過典範引領新聞同業堅持理想、傳承專業價值。星雲大師說,媒體要改變必須透過自覺,如果大家都能追慕典範,發揚正面的傳播力量,必能促進政治清明、經濟善治以及社會和樂,益加發人深省。
當前社會道德式微,倫理蕩然,媒體缺乏內涵,充斥負面消息,國際視野偏狹和人文關懷缺乏。要改變社會風氣,建立清明廉潔的民主政治,則媒體要承當其社會責任,引領社會向上,追求真善美的新聞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