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行政院勞委會主委李應元昨天表示,正研議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初步規畫,按勞保投保薪資給付三至五成,請育嬰假的婦女,每月最高可領一萬三千五百元,給付期間最長六個月。
李應元指出,在六月的經濟永續成長會議有共識後,可望於年底前提出「就業保險法」的修正草案。總計將支出二十八億四千萬元,由「就業保險基金」支應。他表示,短期先以投保勞保的婦女為推動對象,中期再擴及軍公教,最後則是擴及所有婦女。
李應元表示,我國女性勞動力因女性薪資及職位較男性偏低,受傳統觀念影響,家庭照顧負擔多落在女性身上及婚後生育復出職業比率較低等因素,導致女性勞動參與率偏低;以二○○四年女性勞動參與率而言,台灣總平均百分之四十七點七一,美國百分之七十三點三,日本百分之七十三點四。
李應元說,根據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婦女可請育嬰假,最高期限為兩年,但育嬰假期間是留職停薪,婦女沒有收入,因此考慮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穩定婦女就業。不過將再與經建會及企業界溝通,尚未定案。目前給付的標準傾向以平均投保薪資的五成計算,但給採取差別給付或平準給付,則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決定。
李應元說,婦女如生育仍繼續工作,仍要支出褓姆費,每月平均約要二萬零五百元,留職停職就可省下這筆費用,加上育嬰津貼,等於仍有三萬元左右的實質收入,將可大幅提升婦女就業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