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選擇權 操之於消費者 意識道德風險 自發性的拒看 才能遏阻新聞腥羶色
壹傳媒的「動新聞」,引爆社會強烈不滿,民間團體昨天到壹傳媒抗議,並要發動民眾抵制。

信奉海耶克自由主義經濟學說的壹傳媒創辦人,相信市場法則是由供需原理決定,市場有需求,它的供給才有人(廣告主)願意埋單,媒體的收入來自廣告,而非銷售量,但銷售量影響廣告多寡,當輿論、傳播學者、民間團體批判、抵制「動新聞」時,應該想想,壹傳媒進軍台灣後戰無不勝,不就是因為台灣人愛看,創造了高銷售量,使廣告賣得嚇嚇叫。
所以,真要消除壹傳媒所屬媒體的腥羶色,就應從其創辦人所信奉的自由市場經濟下手,也就是徹底杜絕需求,當社會對此類新聞報導沒有需求,就沒有廣告,他們自然就不會供給,如果無法說服民眾拒看,只是進行道德勸說,結果恐怕一如既往,拒看運動只是替壹傳媒做廣告而已。
而且,如果自由市場裡的消費者,很樂於埋單,只能求助政府的手進行干預,只是,當政府這隻手找到機會伸進媒體時,誰知道它會不會無限上綱,逐漸箝制媒體言論自由?
此外,或許有人會疑惑,網路線上遊戲、電影及電視動漫畫,皆可見比「動新聞」更腥羶色,為何這些可以,新聞就不行?因為新聞標榜的是再現真實,而戲劇只是虛構,但傳播理論早就說,媒體報導的新聞不是再現真實,而是一種真實的建構,標準是媒體的立場,台灣的報紙與電子媒體素來有藍綠之分,為了打擊敵對者,不惜妖魔化對方,就是明顯例子。
而媒體打著保護孩童的名義,刪除了血腥、暴力、死亡等較為殘忍的畫面,真的反映社會真實了嗎?會否是在媒體上形塑虛假的社會真實?後現代理論大師布希亞曾說,現代社會將死亡等訊息完全隔絕,讓現代人誤以為我們活在永生不死的社會裡,但其實是虛假永生。
所以,新聞自律、言論自由與媒體管制,只能交由社會來決定,也就是,要不要看這家媒體的選擇權,是在消費者(閱聽人)手上,唯有當消費者意識到道德風險,自發性的拒看,才有可能壓制此類新聞報導,如果只是部分民間團體透過媒體批判,但民間卻依然大肆消費,那恐怕一點用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