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陳淑麗(左起)、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陳曼麗、義工李明依、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與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游開雄,昨天一起出席桃園機場免稅菸品違規廣告記者會,呼籲政府應立即依法管制。蘇健忠攝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台灣菸酒公司在桃園機場免稅店販售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的菸品,不但在復古風的菸盒上印製「增產報國、愛用國貨」或「菸味芬芳足以媲美舶來品」的廣告文字,警示圖文的顏色也淡化,違規行徑簡直將機場當做無法可管的境外之地。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痛批,新法規定菸品不得以任何形式促銷或廣告,過去外國菸商屢次以不入流的手段違規,台灣菸酒公司竟也起而傚尤,繼之前在超商違規展示大包裝菸品,現在機場販售的菸品,又印製了鼓勵人收藏、降低對菸害恐懼的廣告文字,共計蒐證了九個違規品項,依法可處兩千九百萬至一億四千五百萬元罰款。
台灣菸酒公司發言人曾俊凱表示,免稅店所售菸品只是傳達「產品特性」而非「廣告」,且目前只有預告未來菸包上不能有特定文字,如果政府確實公告禁止,會將產品全面撤掉。
董氏也質疑政府對桃園機場的管理大放水,董氏義工陳淑麗指出,市面菸價因健康捐增加而調漲,相對免稅店所售的菸較便宜,一條菸的價差最多可達三百二十元,然而依據相關法規,年滿二十歲旅客、每人入境只能攜帶菸品一條,但免稅店人員除了不查年齡,甚至強力推銷,每人至少可買兩條以上,海關也沒有確實執行查驗動作。
民間團體痛批,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十個月以來,他們共檢舉了七十四件菸品的重大違規,多數仍處於冗長的調查階段,即使裁定要處分者,亦仍在行政程序進行中,竟然未有一件檢舉案被罰到款,顯見政府做法可議。
國健局表示,會協同相關部會處理,同時也會加強宣導「送禮不送菸」觀念,畢竟菸品就是一種毒。(吸菸過量,有礙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