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民國一○一年國道將全面計程收費,即開車上國道就必須付費,所採用的是以里程計費,就像搭計程車般。
這項措施乃「使用者付費」,原則上是公平的,從車子一上國道就開始計費,駕駛距離愈長,費用相對增加,有些國家即是採這種方式,台灣若要引用,就必須從匝道入口開始設立感應站,才能精確計算里程數,並防止逃避事件。
這就需要民眾普遍裝設車上機(OBU),但目前裝置遠通電收OBU的售價為一千一百九十九元,相當於通過三十次收費站的錢,因此民眾裝置意願不高,許多人仍是持過路票通行。
遠通電收建議比照悠遊卡打八折優惠,但對錙銖必較的民眾來說,仍是筆不小的開銷,尤其很少走國道的車主,更覺得划不來,莫怪安裝意願普遍不高。據統計,使用ETC車道只占三成七,占全台車輛的一成五,想來安裝費太高,是個很大的因素。
前些時日有要事到廈門,路過收費閘道時,因車上裝置了車上機,迅速的通過,詢問駕駛才知道,車上機是由政府免費安裝,這和台灣自行花費不同。
如今遠通電收拿喬,不願免費提供OBU,政府想要實施國道計程計費政策,又不甘受制廠商,全額補助應該是最好的方法,不過,當時簽訂的合約內容,是否會讓遠通「坐享其利」,這就要政府多用心斟酌了。
此外,政策一旦實施,目前利用區間國道路段,不經收費站而進出市區的車輛,勢必回到平面道路,將為地方交通帶來隱憂,政府也應未雨綢繆。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