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工檢查處科長許莉瑩表示,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單日不得工作超過十二小時、也不得連續工作八小時,單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違法業者將處以六千到六萬不等的罰鍰,若累犯可連續罰,日前統聯駕駛疑因工時超量和疲勞駕駛肇禍,勞委會已依法對業者開罰。
許莉瑩表示,勞委會每年都會針對國道客運和遊覽車業者進行專案檢查,特別是每年春節前後,大客車上國道車次通常以百萬輛為基數,駕駛超時工作的情況也多,因此勞委會多會與地方勞工局合作,進行國道客運勞動情形和條件的稽查。
許莉瑩也對評鑑成果資料透明化表示支持,「雖然目前想公布業者的表現評量和違法事項並無法源依據,但我本身也是消費者,當然關心本身乘車安全和消費權益」。許莉瑩認為未來各地公路總局和勞委會可以密切合作,由監理所提供業者整體評鑑成績、勞工單位負責勞動申訴案件的資料,從上而下建立大客車運輸業的資訊揭露機制,讓民眾可以選搭令人安心的績優客運。
大客車駕駛若欲申訴超量超時工作,可電勞委會○八○○二一四四五九免費專線,或與各地勞工單位聯繫,保障自己的勞動人權,也保護乘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