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德國一名重達兩百三十公斤的五十一歲男子,因身體不舒服,且經常失去知覺,到一家診所檢查,,診所以儀器不堪負荷為由,請他轉往動物園用超大儀器作X光檢查,他自尊心大受打擊而拒絕,十三天後死亡。
這則新聞令人匪夷所思,因為即使在德國這麼先進的國家,居然還發生如此不尊重病患人權的事情;我想,如果小診所無法做檢查,為何不轉診?我不相信會沒有檢驗兩百三十公斤人的儀器,問題應該是醫生的態度吧!
台灣雖然沒有聽聞類似的事,但也有許多傷害病患人權的例子,而且往往不了了之,病人消極的態度,更難以確保人權,希望民眾若遭到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對待時,一定要申訴檢舉,不要姑息少數缺乏醫德的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