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宣布擬斥資四十六億八千多萬元,自民國一百年起全面換汽機車新號牌。看到新聞我不禁要問,十餘年前換發車牌後,政府信誓旦旦地保證可一勞永逸,為何現在又要換發?
官方說法是,換發車牌是因應車牌數不夠用,既然不夠用,那就舊車延用舊牌,新車使用新牌即可,何必要花這麼大筆經費?
官方又說,換車牌能追繳五十多億元欠稅、欠費,這樣說法其實過於樂觀,不繳稅、欠費的車主,可想而知根本不想繳或是繳不起,甚至車子早就不知去向,怎會自投羅網?而且,可利用換牌的三、四年新舊牌並用期,多開幾年,所以換車牌的成本與追回的欠稅、欠費金額可能根本不成比例。
換車牌耗時、費力,又要斥巨資,雖然監理單位會通知車主免費換牌,但車主還是要跑一趟,如此勞民傷財的事,就免了吧!
秀誠(北縣樹林/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