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台北報導】台電向原能會申請核一廠延長使用二十年,目前已進入實質審查,為國內首例。原能會表示,「安全性」將是審查的最重要原則,現階段將以技術性審查為主,時程預計兩年,將在民國一百年九月完成。
原能會表示,國內的核電規範以美國制度為基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明定:國內的核能電廠營運以四十年為限,位於台北縣石門的核一廠一、二號機組原將於民國一○八年除役,台電七月底申請延長年限至民國一百二十八年。台電表示,若換照成功,核一廠新增經濟效益將超過新台幣兩千億元。
美國核電廠自一九九八年以來,共有五十四部機組獲准延長執照二十年,與核一廠機組同型的有十部,換照有前例可循。審查委員會中也有兩位曾參與美國核電廠換照核可的美籍委員,共同確認延役評估的正確性。
「不論經濟效益如何,不安全還是不能用。」原能會副主委謝得志表示,核一換照可以節省經費,但美國經驗不一定能完全移植,審查將針對「設備老化」的問題,特別著重長期使用的原件,並要求台電提出相關管理方案和防護系統。
台電表示,由於近年來燃料價格高漲,再加上節能減碳潮流興起,核能電廠延役勢在必行,未來核二、核三都會陸續跟進申請。
目前國內三座核電廠、六部機組年平均發電度數為三百九十億度電,占國內總發電量的二成左右。